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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一一七则  (第1/1页)
    第一一七则    凡遇事物突来,必熟思审处,恐贻后悔;不幸家庭衅起,须忍让曲全,勿失旧欢。    译文及注释    译文    遇到突发的事情,一定要仔细地思考,慎重地处理,以免事后反悔;家中不幸起了瑕隙,必须尽量忍让,委曲求全,不要使过去的情感破坏无遗。    注释    贻:留下。    衅起:有了瑕隙。    评语    所谓“急者缓之,缓者急之”,又说“欲速则不达”,一件事情突然发生,必然不在我们的预料之内,亦非我们所能熟悉与掌握的。因此,若不明白它的因果,而任意为之,很少不出差错的。既然明白它的因果,而能力尚不足以为之,至少也要把损害降到最低点。绝不能毫不考虑地就去做,就像对着大象乱开枪一样,打到却未必打中,反而被他踩死了。    而家庭是一个人最宝贵的东西,有什么争执会比自己的父母妻子更重要的呢?争执是一时的,家庭却是长久的,我们忍心为了逞一时之快,而把千年的宝贝给打碎吗?众人在船上争执,结果将船弄翻,就算被人救起,船已不再是自己的船了。“退一步路,海阔天空”,家庭的事尤须如此。任何事皆有调合之道,和谐才是美。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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